酒精中转安全操作章程 一、领用、暂存时量不能过大,一般不超过 500ml; 二、领用、暂存、使用的容器必须要有可靠的封闭盖,严禁使用无盖的容器; 三、使用之前彻底清除使用范围地(酒精滴落地)周边 20m 内的易燃及可燃物; 四、使用现场必须配备灭火器(操作间为干粉灭火器),使用之前要检查灭火器是否有效; 五、使用场地范围以内严禁有火源及超过酒精引燃温度(363℃)的发热物体,使用之前必须测试发热物体温度要在 250℃以下,方可使用酒精; 六、使用时每次取用后必须立即将容器上盖封闭,严禁敞开放置; 七、使用后未用完的酒精应退还库房,严禁中转间内有超过500ml 暂存量及未上盖敞开放置的酒精(含其它易燃液体);使用过的毛巾等布料清洁工具,在使用完后应用大量清水清洗后密闭存放,或放通风处晾干; 八、酒精燃烧灭火处置:在中转间可使用 ABC、CO2 、干粉灭火器进行灭火,也可用湿毛巾、湿衣物覆盖灭火,中转间外还可以使用沙土覆盖。严禁使用水泼或干燥的毛巾、衣物进行扑打,否则若被酒精引燃,火势将蔓延扩散,越烧越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