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主变、高厂变烧损反事故措施1、主变、高厂变应当严格根据着(GBJ148—90)《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力变压器施工及验收法律规范》进行基建、生产移交工作。2、防止主变、高厂变进水受潮,防止漏油、渗油,对损坏的密封胶垫应当及时进行更换。运转人员要加强对设备渗漏油的巡视工作,检测、修理人员在春、秋检及主变、高厂变大修时对密封件法兰、油阀等进行详细检查、更换工作。3、防止引线套管、分接头开关接触不良引起事故,在春检、秋检、大修、小修中严格根据《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中有关规定进行主变、高厂变绕组连同套管一起的直流电阻测试工作。4、防止主变、高厂变上层油温超限及过负荷。运转人员要仔细监视、记录主变、高厂变上层油温及负荷情况,主变上层油温最高不允许超过 85℃,高厂变上层油温最高不允许超过 95℃。主变上层油温超过 55℃,投入辅助冷却器,并根据相关规定对备用中的冷却器进行试验、轮换。检测、修理人员要加强对主变冷却器的维护工作。5、加强对主变、高厂变绝缘油的耐压和色普分析,至少每月进行1 次色普分析,每季度进行 1 次耐压试验,假如发现异常情况时,要对绝缘油进行不定期跟踪试验,并实行相应措施,汇报厂总工程师及技术部门,直到查出原因为止。6、对主变压器在机组并网、解列时中性点接地刀闸必须投入。7、每年必须按《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要求,对主变、高厂变进行全项目预防性试验,掌握设备运转情况。8、主变、高厂变继电保护装置要动作正确、可*。保证在设备短路故障时最快时间切除故障,对发变组保护,继电人员要定期校验。9、严格执行黑电生部[1999]17 号文精神及转发的国家电力公司安运技[1998]93 号文《关于预防 110KV 及以上变压器短路损坏事故综合措施的意见》。针对#1 机组在 99 年大修时对#1 主变进行绕组变形的基础性数据测取工作,以给将来推断#1 主变绕组是否变形提供依据。10、防止变压器着火事故,完善主变、高厂变火灾报警,事故放油坑要保障畅通,消防装置及器材齐全,对主变、高厂变外壳的油污要及时清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