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电缆着火的反事故措施1.根据《火力发电厂与变电所设计放火法律规范》(GB50229—1996)和《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中的有关规定,避开机组电缆着火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措施2.主厂房内架空电缆与热体管路应当保持足够的距离,控制电缆不小于 0.5M,动力电缆不小于 1M。3.在电缆密集敷设的地方,如电缆半层间、电缆隧道、电缆沟内,不得布置热力管道、油气管及其他可能引起着火的管道和设备。4.在主厂房、输煤、燃油及其他易燃易爆场所敷设电缆时,应选用阻燃电缆。5.控制室、开关室、计算机室等通往电缆夹层、隧道、穿越楼板、墙壁、柜、盘等处的所有电缆孔洞和盘面之间的缝隙,必须采纳合格的不燃或阻燃材料封堵。6.技术改造和扩建工程对原有电缆封堵设施造成损伤的,应当及时进行恢复封堵。7.靠近高温管道、阀门等热体的电缆应有隔热措施,靠近带油设备的电缆沟盖板应密封。8.应尽量减少电缆中间接头的数量,尤其是动力电缆在电缆半层间、电缆隧道内不得有中间接头。动力电缆的中间接头必须根据相关的工艺要求进行制作,并经过质量验收合格之后方可投入使用。9.电缆竖井、电缆隧道和电缆沟应分段做放火隔离,对敷设在隧道和厂房内架构上的电缆,要分区、分段实行可靠的隔热阻燃措施。10.加强电缆设备的巡检10.1 加强电缆沟、电缆夹层的检查,每月巡检四次,每次间隔一周时间,发生电缆沟水淹、天气炎热气温上升等情况时,应增加巡检次数。10.2 每月三日、十八日由设备管理部人员巡检,每月十日、二十六日由发电运转部人员巡检。10.3 设备管理部定期巡检日若遇星期六向前推一天;若遇星期日向后推一天。10.4 发电运转部每月十日的定期巡检由运转值中班进行;二十六日由运转部管理人员进行巡检,若遇星期六、星期日向前或向后推一天。10.5 巡检的主要项目:⑴ 电缆沟、电缆夹层照明是否完好,有无灯泡、灯具损坏现象;⑵ 电缆沟有无积水、积油、堆积易燃杂物现象;⑶ 各类电缆有无局部过热、放电现象;⑷ 各类电缆保护层有无被老鼠啃咬现象;⑸ 火灾报警装置有无损坏现象;⑹ 电缆沟、电缆夹层防火墙、防火门、防火隔板、防火封堵是否完好,有无损坏现象;⑺ 电缆沟各排水口是否畅通,有无堵塞现象。10.6 巡检注意事项:⑴ 电缆沟定期巡检必须俩人进行;⑵ 进入电缆沟前应穿绝缘靴,并检查绝缘靴良好;⑶ 巡检前必须将电缆沟照明全部投入;⑷ 巡检必须按指定的路线进行巡视;⑸ 进行巡检必须带两把手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