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安全生产包保责任书甲方:乙方: 为进一步法律规范青年安全监督岗工作,充分发挥青年安全监督岗在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监督保障和示范促进作用,激发青年安全监督岗岗员的工作积极性、兴趣和主动性,服务本项目安全目标的实现和施工生产任务的顺利完成,项目部与青年安全监督岗协商签订本责任书。 一、包保期限:从工程开工至竣工 二、甲方责任1.纳入体系。关怀和支持青年安全监督岗及其岗员的工作,将青年安全监督岗活动纳入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体系,同布置、同落实、同考核。2.支持活动。根据生产要求,提供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文件、参考资料以及技术帮助。支持青安岗岗长作为代表参加交班会、周例会以及其他有关安全工作的会议,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3.加强管理。支持青年安全监督岗从事安全检查监督管理活动,给予其开展工作所必要的权力。 三、乙方责任 仔细履行青年安全监督岗基本职责,详见《》(须结合生产一线单位实际排列出具体职责和工作内容)。 四、考核兑现1.考核兑现由党政组织委托安质部门和团组织按季度(每年3、6、9、12 月底)进行。2.每季度青年安全监督岗履行职责情况良好,甲方要兑现岗长每月 250 元的青安岗津贴,兑现岗员每月 250 元的青安岗津贴,并在此基础上按每月 250 元标准增发每月“青安之星”当月津贴。对发现、排除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的,应给予一次性特别奖励(一次性特别奖励标准由项目部行政与青安岗协商确定,一般应不低于每人 250 元的标准)。3.经考核,青年安全监督岗未能按《办法》规定正常履行职责,则取消当季青安岗全体成员津贴。 五、附则 本合同一式三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一份,团组织留存一份备案。 甲方签字(章): 乙方签字(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