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圩小学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近年来,发生在学生之间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伤害的校园欺凌事件,损害了学生身心健康,引起了社会高度关注
为加强对此类事件的预防和处理,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16〕2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教督委办〔2016〕24号)要求和河池市人民政府教督导团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河教督导〔2016〕2号)及巴马瑶族自治县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治理活动目的通过专项治理,加强法制教育,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建设平安和谐校园
二、治理活动领导小组组长:黄尚锋副组长:罗世强、黄巍、欧阳斌成员:罗坤、黄法、黄秀萍、田胜、李大友、黎丽群、罗灿伟、黄丽萍、覃联帮、覃菁、黄廷克、何建辉三、活动安排及要求本次专项治理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学习教育2016年5月-7月
(一)高度重视
学校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充分认识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集中组织对学生开展以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专题教育,迅速制定《河池市巴马县所圩小学学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依据《方案》组织、实施一系列教育和自查活动,以达到加强法制教育,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建设和谐平安校园的目的
(二)宣传教育
一是充分利用学校教育阵地,如电子屏幕、校园网、黑板报、橱窗、宣传语、广播等向师生、家长广泛开展校园反欺凌教育宣传
宣传有关法制知识和典型案例,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关于友善的要求和处理人际关系的基本准则,宣传校园欺凌行为的危害和恶劣影响,形成反校园欺凌的社会舆论压力和震慑力
积极宣传校园中团结关爱、和谐共进的优秀事例,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