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合资成立公司合作协议本合资成立公司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月[]日在上海浦东签署:甲方:身份证号:住所地:联系方式:乙方:身份证号:住所地:联系方式:丙方:身份证号:住所地:联系方式: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甲、乙、丙三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和法规,就共同出资成立上海 XX 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暂定) 等相关事宜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协议如下条款,以供甲乙丙三方共同遵守。特别说明:甲方是指 XXX 以及 XXX 所带领的技术团队。第二章成立合作经营公司第二条协议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它有关法规,同意共同建立和经营上海 XX 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暂定,以下称之为新公司)。第三条新公司的一切经营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和地方有关条例、法规规定。第四条新公司的所在地为上海,新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第三章经营宗旨、目标、范围第五条新公司经营宗旨和目标:本着公开、透明、公平的原则经营公司,新公司以客户第一、员工第二、股东第三的宗旨,采用先进的技术,对资本、技术、管理、营销资源优化组合,提高在支付领域的市场竞争力,使投资各方获取满意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第六条新公司经营范围:以工商登记为准。第四章注册资金、占股比例第七条新公司注册资本为壹仟万元人民币。第八条各方出资金额、出资方式及占股比例:甲方:甲方以技术形式出资人民币肆佰伍拾万元整(4,500,000.00 元),现金伍拾万元整(500,000.00 元),占公司注册资本比例为 51%。甲方以及甲方所代持甲方团队股份明细见《附件一》。乙方:乙方以现金形式出资人民币叁佰伍拾万元整(3,500,000.00 元),占公司注册资本比例为 34%。丙方:丙方以现金形式出资人民币壹佰伍拾万元整(1,500,000.00 元),占公司注册资本比例为 15%。第九条合作人的出资:甲方:甲方应当于 2014 年 3 月 1 日前出资现金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0,000.00元)缴入新公司指定账户。乙方:乙方现金分别分三期出资到新公司,第一期应当于 3 月 20 日前出资人民币壹佰万元整(1,000,000.00 元)缴入新公司指定账户,第二期应当于 4 月 20 日前出资人民币壹佰万元整(1,000,000.00 元)缴入新公司指定账户,第三期应当于 5 月 20 日前出资人民币壹佰伍拾万元整(1,500,000.00 元)缴入新公司指定账户。丙方:丙方现金分别分三期出资到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