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卫生管理制度1 范围本制度规定了职业卫生的管理、内容与要求。本制度适用于本厂内职业卫生管理。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T1.1—2000 标准化工作导则第一部分标准结构与编写规则GB/T15498—2003 企业标准体系管理标准与工作标准体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3 管理的内容与方法3.1 基本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卫生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总部监督、企业负责、分级管理,定期考核”的管理体制。企业内部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相互协作,做好职业卫生工作。3.2 机构与管理3.2.1 安环部在厂安全生产监督委员会的领导下,主管职业卫生工作,负责职业卫生日常管理的具体工作。建立职业卫生“管理网络”,负责各级职业卫生的监督管理工作。3.2.2 建立职业卫生工作例会制度。制定计划,研究工作,布置任务,通报企业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监测、职业健康监护、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及劳动防护检查考核、职业卫生隐患检查及治理等情况。2.2.3 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确保职工能依法享受工伤社会保险的有关待遇。3.2.4 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所需经费(包括健康监护费、职业病诊疗康复伤残费、尘毒监测仪器设备购置费、监测费、职业卫生宣传教育费、培训费、管理费、职业病危害治理费、职业病危害调查费、职防科研费等)应列入企业年度资金计划,专款专用,其经费支出在生产成本中据实列支。3.2.5 企业工会、人事、劳资、生产、技术和设备等管理部门,在其岗位责任制中应列入相关的职业卫生责任条款,协助作好职业卫生工作。3.3 职业病危害前期预防3.3.1 加强新建及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的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工作。应建立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审批程序,企业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应参加建设项目的设计审查。3.3.2 按照国家有关法规的要求,建设项目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开展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的有关工作,并按有关规定报批。建设项目在设计阶段,设计单位应充分考虑和落实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中提出的有关建议和措施,企业应同时建立相应的职业病危害评价等档案。3.3.3 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