伐木的安全生产要求 1.伐木工必须经过专业培训,经考核合格,并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方准进行伐木作业。 2.伐木工进入伐区必须戴好安全帽,严禁非生产人员进入伐区。 3.伐木前,要检查树冠有无挂技,周围有无危及安全的迹象,推断好树倒方向,清理好被伐木周围 2 米以内的场地,必须按要求打好安全道。 4.伐木与其它工序之间的距离不得少于 70 米。伐木与集材要隔号作业。18 度以上陡坡不准上下垂直作业。 5.凡风力在 5 级以上(细树干摇动),大雨、大雪天气或天黑、浓雾(能见度不大于 50 米)时,禁止伐木作业。 6.树倒方向有“迎门树”时,必须事先伐掉。 7.伐木工和助手不准在同一树上同时砍下楂和锯上楂。 8.悬崖、陡壁,站不住脚和不易躲避的地方禁止伐木。 9.伐木楂口的规定: (A)先锯下楂口,后锯上楂口。下楂要抽片,上楂要留弦挂耳。 (B)下楂口的深度应为伐根直径的 1/4――1/3。倾斜树、枯立木、病腐树和伐根直径超过 22 公分的树木,,下楂口深度应为伐根直径的 1/3,下楂口的高度为其深度的 1/2,抽片或砍口必须达到楂口尽头处。 (C)上楂口的锯道要与下楂口的上断面平齐。上下楂之间要根据根部直径大小留弦 612 公分。20 公分以下的树方可开三角楂(西瓜片楂),深度为伐根直径的 1/4。 10.伐木出现搭挂时,应及时摘除,但不准私自摘挂,不准用树砸树的方法摘挂,需要人力摘挂时,要在现场员或有经验的工人指挥下进行,严禁上树摘挂。 11.要正确使用楔子,以控制树倒方向。树叫楂时锯手要注意察看有无滚楂、反插、回头捧和击落枝桠等危险,并同助手迅速躲至安全地带。树叫楂、倾斜和倒后,要喊山三声,并喊出树倒方向。 12.伐大切身树时,应实行得力措施,防止打拌子、脖拉拐和坐殿夹锯。伐腐朽木、枯立木之前必须认真观察,确认无折断或枝桠脱落危险时再进行作业。对伐而未倒的树,必须伐倒后方可离开,不准将伐而未倒的树遗留在伐区。伐畸形怪状树,不能确保安全时,应同现场员和有经验的工人共同讨论,制订安全措施后,由专人指挥方可进行伐木。 13.油锯加油后,应用抹布擦干机体,以防跑火发生山火。已起动着火的油锯,禁止检修和挂链子。转移时,锯链必须停止转动。 14.为了节约木材和使立木安全地倒在地面,伐木要尽量降低伐根(不超过 10 公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