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差管理制度(附出差标准)总则第一条为统一、规范公司员工出差管理事项,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总办、酱香源公司、各分、子公司因公出差的各级员工,出差涉及事项均须按本制度规定执行
第三条本制度涉及审批的事项中,主管领导因故无法实施的,可指定代理人或指定授权人代理实施,未经明确权限的人员代理无效
出差管理细则第四条出差类型(一)近距离出差
即为当日出差可往返者
1、近距离出差之乘车费用,凭乘车证明可予以实际报销
2、近距离出差人员不得在外住宿,但因实际需要住宿的,事先按程序向主管部门及主管领导审核批准后按远途出差办理
3、近距离出差一般情况下公司不派公务车,且不得乘坐出租车,特殊情况下需要派公务车或乘坐出租车的,事前须由主管领导及主管部门审核批准方可予以报销
(二)远途出差
即出差必须在外住宿者
1、远途出差之交通费凭票实际报销
2、远途出差在其区域内有公共汽车或火车的,须乘坐公共汽车或火车,因时间紧急或其他特殊原因可乘出租车或动车或飞机(但须事前申请批准方可)
1)副总经理以上人员出差可乘坐飞机(经济仓);依程序办理好出差申请后,凭审核通过后的《出差申请单》,由行政主任统一订购机票
2)部门经理及以下人员出差,乘坐公共汽车或火车,乘坐火车以硬卧为准,若自己需要乘坐软卧的,按硬卧报销,超出部分自己支付;特别情况下需要乘坐飞机的,必须经总经理审核同意后,将书面批准材料报行政办统一订购机票
3、自备车辆出差者,公司可补贴适当的油费,但不报销交通补贴费
4、出差人员之交通工具,除可利用公司或本人车辆外,以乘坐公共汽车、火车为原则
但因特急事宜,经公司总经理审核批准后方可改乘飞机
第五条出差签核程序(一)个人申请出差1、出差人员须提前 2〜5 日提出书面出差申请,做好书面出差计划,填写《出差申请表》
并按以下程序进行审批
2、公司部门经理以上人员(含副总经理)出差,或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