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社会治理中公民参与机制创新作者:胡晓明高荣来源:《人民论坛》2015 年第 32 期【摘要】公民参与可以提升基层社会治理的水平和质量,化解基层社会矛盾,也为政府职称转变提供了可依靠的力量,让基层社会治理最大化地整合资源,满足各主体的利益和服务需求
同时,公民参与也是促进政府与公民充分互动的手段,更是公民有序、合理表达意见的有效途径,还是基层社会治理的持续性动力
【关键词】基层社会治理公民参与后单位机制创新【中图分类号】D630【文献标识码】A基层社会治理内涵的变迁:从单位到社区基层社会治理需要厘清政府、社会与公民之间的关系以及各自发挥的作用
由“大政府,小社会”到“小政府,大社会”根本转化,是对政府职能、角色的全面改变,由管理者向服务者角色的迈进
①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基层社会中依然存在着大大小小的问题和矛盾,并有愈演愈烈之势
若探寻不到基层社会治理中的症结,则对于政府职能的转变,政府和社会关系的处理,以及公民作用的发挥非常不利
单位:基层社会治理的组织方式
新中国成立初期,由于物资匮乏,国内外敌对势力的威胁,党需要迅速对社会做出相应的管理和服务,才能维护新生政权的稳定
在长期革命斗争中形成的较为成熟的组织化模式成为了新时期城市全面组织化的参照物件,即作为新的历史时期城市基层社会组织主体与骨干的“单位制”
单位的主要特征是通过将包括党群团体、军队、政府机构、公营企事业的公职人员全部纳入供给制的范畴而实现资源的充分利用和成员的全面控制
单位作为一种特殊的组织形式,在较为动荡的社会背景下发挥了重要的社会功能:其一是将微观的个体都纳入到国家的管理范围之内,随时掌握社会成员的动向;其二是最大化地调动各方资源,保障经济的发展和政权的稳定;其三是进行有效的社会整合,安定民心,增强社会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1949 年至 1985 年是单位制盛行的年代,单位社会可以成为中国社会的代名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