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煤炭运输合同公路煤炭运输合同 1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项目的具体情况,甲方决定将本公司所有外购和输出的运煤业务承包给乙方,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签订以下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一、运输概况: 1、 2、运输单价:以当地实际运输市场价为依据,每吨增加 4 元计算
3、合同期限:年 月 日 4、油料以及其它产生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二、运输款结算方式: 双方在签订本合同生效后,乙方运输车辆根据甲方的要求从指定装点运至指定卸点,每天运输后,由乙方指定的统计人员持甲方的结算单据与甲方相关负责人员核对签字认可后,到甲方财务办理结算
三、甲、乙方双方应承担的责任: 1、甲方的责任:必须保证甲方公司全部运输业务交由乙方拉运
2、如乙方车辆进入煤场后,超过 24 小时甲方不能按本合同所签订的数量和日期开工运输,或者因甲方的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正常运输等,其损失由甲方承担
3、乙方的责任:乙方所有进场车辆必须做到安全文明运输,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法》及甲方公司治安管理条例,如出现交通事故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4、在甲方合理安排下,乙方车辆必须服从管理和调度,乙方所有车辆必须根据甲方指定的路线正常行驶,因乱倒乱卸、倒买倒卖、丢失等行为,如对甲方造成损失,扣提煤单、煤票根据相关手续签字生效
否则按公司规定市场价处罚
5、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必须擅盖篷布减少损耗,每车损耗控制规定为 100 公斤以内,如超出部分按市场价折扣运费,精煤按一批次的平均损耗为准,超出部分按精煤价折扣运费
四、其它条款: 1、运输期间,因运输内容变更;公里变更、单价变更、工期变更、增减数量,以运输变更计划单结算为依据,双方共同协商定量定价,不在重新签订合同
2、在甲、乙双方合同生效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