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交警规范执法的几个问题从现在开展的“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来看,公安交警部门的执法活动还存在不少问题和薄弱环节
就当前交警执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如何严格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谈点个人看法,期望引起关注
一、当前交警执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交警部门是以行政执法为主,兼有部分刑事司法权的执法单位
交警最广泛的执法活动,属于行政执法范畴
据调查,当前交警执法从总体上讲存在着“三重三轻”的倾向
即重行政权,轻公民权;重权力的施行,轻权力的制约;重实体法,轻程序法
具体表现在以上几个方面1、单纯追求经济利益,在一些事故案件的处理上以罚代刑,降格处理,影响了法律的严肃性
2、少数民警办案中随心所欲,甚至办人情案
3、重实体轻程序的现象依然存在
一是越权处罚
如公安部规定交通民警当场处罚不得超过200元,超过的,应当在24小时以内由县级以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作出处罚决定
但实际执行时并未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二是处罚不公正,随意行使自由裁量权,甚至出现情节重的处理轻,而情节轻的反而处理重的非常现象
三是随意暂扣车辆号牌和证照,不出具合法的暂扣凭证,事故押金管理混乱
4、事故案卷不规范,材料不全
存在上述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除客观因素外,少数交警部门领导对严格规范执法行为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内部执法机制不健全,执法监督检查不力,也是一个重要原因
二、进一步提高认识,把规范执法作为加强交通管理工作和交警队伍建设的战略措施来抓党的十六大确立了“以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治国方略
交警是公安机关的一个警种,是国家重要的执法机关
进一步完善执法机制,规范执法行为,是实施以法治国方略的需要;也是改善公安交警执法形象,促进廉政建设,密切警民关系的需要
因此,交警部门要从战略高度认识新形势下完善执法机制和规范执法的极端重要性,把它摆到重要议事日程上来,更好地完成时代赋予的重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