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的生效要件 一、劳动合同生效的含义 劳动合同的生效,是指具备有效要件的劳动合同按其意思表示的内容产生了法律效力,此时这份劳动合同的内容才对签约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劳动合同的成立,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达成协议而建立劳动合同关系
双方在劳动合同上签字或者盖章即代表劳动合同成立,但是劳动合同的成立并不代表着合同生效
假如双方当事人根据特定的需要,在劳动合同中对生效的期限或者条件作出特别约定的,那么当事人约定的期限或条件一旦成立,劳动合同即生效
二、劳动合同生效的条件 一份劳动合同发生法律效力必须具备一些条件,这些条件包括: (一)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具备法定的资格;行为能力是签订合同的任何一方必须有法律上认可的签订劳动合同的资格
举个最简单的
例子来说,一个 10 岁的小孩不具备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行为能力,因为法律上认为一个 10 岁的小孩根本不能够认识到签订劳动合同的真正含义
通常,年满 16 周岁、精神正常的人是具有签订劳动合同的行为能力的
(二)劳动合同的内容和形式必须合法,不得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所谓强制性规定就是当事人不能约定,只能根据法律规定办的权利义务
如本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在这种情况下即使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一个月以上的试用期,也是违反法律规定的,该条款将视为无效
(三)劳动合同需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订立
订立劳动合同的双方必须意思表示真实,任何一方采纳欺诈、胁迫等手段与另一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是无效的
三、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劳动关系的法律依据,是双方当事人明确各自权利与义务的基本形式,也是劳动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最直接的证据
在现实生活中,不少用人单位以种种理由拒绝将属于劳动者本人的劳动合同归还劳动者,这种做法直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