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一代理商合同范例 (合作营业厅、专营店、社会代理渠道) 甲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大同分公司 地址:大同市城区新建西路 1 号 乙方: 地址: 为推动山西通信业的进展,多渠道方便广阔客户购买和使用山西电信的通信产品以及办理电信各项业务,乙方自愿申请代理代办甲方电信业务。甲方根据规定的申办条件和管理规定,经审核确认乙方具备代理代办甲方业务的条件,委托乙方代理甲方电信业务。为保证营业的正常运营,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保障双方的利益,经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协议: 一、 乙方代理电信业务范围: (一)代办电信公司客户的入网、缴费、各种卡类的销售业务等业务。 (二)受理用户有关业务咨询、投诉业务。 (三)手机终端产品的零售业务。 (四)手机终端产品的售后服务及维修业务。 (五)甲方允许代办的其他新业务。 以上第 12 项、5 项乙方必须按甲方的业务规定和业务流程办理,第 3、4 项乙方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具备手机终端销售及售后维修的相关资质,并接受甲方监督管理。 二、甲方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审核乙方代办资格,对乙方开业的准备情况验收后,同意在申办的场所内使用带有电信 VI 标识的门头及其他营业标识。假如接入营业终端,甲方进行营业网点与计费联网的一次性投资,并给予乙方第一年内网络月使用费全部减免的政策,第二年以后的网络月使用费的减免政策根据甲方相关规定执行。 (二)甲方负责在代理业务上对乙方进行指导和管理,及时通知乙方执行业务规定和促销计划,如遇业务资费和业务流程调整,甲方应及时以业务通知单形式通知乙方。 (三)甲方根据规定和根据乙方提出的申请向乙方分配号码及卡体并在营业系统内负责对乙方进行配号,甲方根据乙方的申请和市场情况对乙方号码库进行合理的控制和调配。 (四)甲方根据规定监督乙方严格执行号源分配原则,禁止乙方跨区放号,销售跨区号源。 (五)甲方根据规定和乙方提出的申请向乙方提供各类数据卡。 (六)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客户入网登记表、业务变更登记表、业务宣传资料等营业用品,乙方根据营业用品的库存情况提前申请,并到甲方指定地点领取。 (七)甲方负责对乙方代办的业务进行稽核,包括对客户资料、帐务、发票、业务量进行稽核。 (八)甲方按月对乙方销售情况、服务质量进行打分考核,根据考核情况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乙方须提供发票,作为代理费凭证。甲方结帐周期为每月 1 日至月末最后一天,代理费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