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车包月租赁合同(7 篇)吊车包月租赁合同 1 合同编号: 承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出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规的有关规定,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1、吊车主要用于甲方施施工场地点的吊装工作。 2、租赁期内的吊车改变工况、吊装准备、在合同作业地内的段距离行走、因气候和待料等原因造成的闲置,经甲方安排的节假日休息日等均视同正常使用计费。 五、使用日期和工作时间: 1、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暂计 月。(以施工场地实际签单为准,车辆进场后三天不开工开始算租金) 2、租赁期满甲方需继续租用,提前 3 日另行签订吊车租赁合同。 六、使用方法: 1、甲方提供试用期间符合吊车要求的国际燃油(柴油)。 2、甲方免费提供乙方吊车在甲方施工场地的安装、拆卸、移位、吊装的名号作业所需的机械、路基板及辅助材料和行走场地。 3、吊车发生故障乙方应及时积极进行抢修,甲方配合抢修。每月修理和保养为贰天,超出按天扣除租赁费。 4、在使用过程中如需转移到合同约定用车地以外的场地使用,双方另行协商,费用另计。 5、甲方提供吊车机组人员的住宿、伙食并解决用车当地的上下班交通工具。 6、甲方提供随车配件及工具的存放场所,并负责保管工作,因保管不善发生的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 七、进退场 1、甲方负责提供在用车所在地的运输路线,并负责办理乙方设备、人员的进出场手续。 2、乙方应及时组织吊车的卸车、组装和出场前的拆除、装车。由于甲方场地、辅助车辆等原因造成的乙方吊车不能按期出场,造成的损失有甲方负责。 3、进出场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八、费用及单价: 1、进出场费: 元(人民币大写 ) 2、租赁费用: 元/月(人民币大写 ) 3、日单价:月租金/30 此价格为不开票价格 4、费用的支付时间及方法: ⑴、乙方设备进场时,甲方即向乙方支付进出场费。设备完工做好结算,甲方即向乙方支付全额租赁费用。 ⑵、甲方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按时付款,不得以业主未付款或本公司手续繁忙为借口延期付款,否则,乙方有权停止吊车作业。 ⑶、实际使用少于一个月且吊装结束,租金费用按一个月结束不变,甲方应允许乙方吊车提前出场。吊车包月租赁合同 2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就甲方向乙方承租设备事宜签订以下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一、租赁设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