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代理合同 (集锦 15 篇)品牌代理合同 1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甲方与乙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合作原则,共同开发 A 乙方在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债权债务与甲方无关,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如发生违法违规,乙方承担一切责任,也与甲方无关
3、乙方同时需向甲方先交付 元的提货保证金,并取得区域代理资格
协议签订后,如乙方三个月内尚未履行合同进行代理开业,甲方有权扣没提货保证金,同时甲方不再保留乙方的代理权
如乙方无违约行为,提货保证金在合同期满甲方退还给乙方
4、区域代理授权成立后,甲方为乙方提供零售、经营、专卖等有效的授权文书,指定经营证书及相关的品牌宣传品、店面设计方案等,然后开展正常的代理经营
乙方在甲方授权地销售“A 亦不可将授权商品销售予有可能将该商品销售至非授权地区的第三者
6、甲方认定乙方的代理能力、信誉和经济实力等出现问题,有确定乙方代理资格与否的权限
其情形具体如下: A
超越代理区域、跨地区经营,或擅自转让代理权的
经营不善,未能完成约定的计划经营指标
违法违规经营,对 A 2、主要城市或省会; 3、选择店面及商场柜台应是主要商业街或繁华地段,有 50 平方米以上专卖店铺或 40 平方米以上的商场专柜; 4、严格遵守甲方的代理销售策略及本协议有关规定; 5、具有较强的品牌意识,并有志于在服饰品牌经营与推广方面进展; 6、须根据公司的统一形象要求进行店铺和货品陈列
三、乙方的责任及义务 1、乙方在代理区域内应以合法方式销售产品; 2、乙方不能销售与本品牌有同类商品的货品; 3、乙方销售的产品均须由甲方合法获得保证决不对甲方产品复制、拷贝、如有商标侵权行为,甲方将收回代理经营权并没收合同保证金; 4、乙方不得随意改变甲方货物上指定的挂牌价; 5、协议终止后,乙方未售出产品,甲方不给予退换
四、合作方式及订货付款、货运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