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管理工作评先评优工作的通知 区各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2024 年,我区城市管理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城市管理创优各项目标任务,通过开展文明城市创建、“优化市容环境、真情服务为民”主题活动、道路容貌包装出新、背街小巷整治等,圆满地完成了市、区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为我区社会经济进展打造了良好的环境保障。为进一步发扬成绩,激励斗志,鼓舞士气,经讨论,决定对 2024 年度城市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优胜集体、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评选和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标准 (一)优胜集体评选标准 1、在 2024 年城市管理工作中,能够根据工作职责,积极开展市容环境整治各项工作并取得明显效果,全面完成区政府下达的各项城市管理目标任务。 2、积极发挥街道城市管理的主体作用,街道城市管理工作扎实开展,创新管理机制,有效解决辖区内重点、热点、难点问题,背街小巷整治工作任务全面完成,在全市“太湖杯”城管创优考评暗查中多次名列全市前五名,年终被市评为城管创优“优胜街道”。 3、在文明城市创建、“路长制”管理等工作中积极主动发挥作用,对各级转办的督查问题及时整改。 4、对人民群众投诉反映的问题积极整改和回复,做好城市管理宣传工作,为城市管理营造良好的氛围。 (二)先进集体评选标准 1、在 2024 年城市管理工作中,能够根据工作职责开展市容环境整治各项工作并取得明显效果,较好地完成区政府下达的各项城市管理目标任务。 2、街道各项城市管理工作有效开展,对辖区内重点、热点、难点问题能积极解决,完成市、区下达的背街小巷整治工作任务,在全市“太湖杯”城管创优考评中被评为“达标街道”。 3、在文明城市创建、“路长制”管理等工作中积极主动发挥作用,对各级转办的督查问题及时整改。 4、对人民群众投诉反映的问题积极整改和回复,做好城市管理宣传工作,为城市管理营造良好的氛围。 (三)先进个人评选标准 1、热爱城市管理工作,精通本职业务,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围绕本职工作,积极协调、处置城市管理各项工作,城市管理工作中显见性、多发性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3、积极完成各级交办的城市管理工作任务,勤政务实。 4、年内无安全责任事故,各项工作成绩突出。 二、先进评选名额 三、要求 1、城市管理先进评选工作应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统筹兼顾、向一线倾斜的原则,各部门要严格对比评选标准,在仔细总结20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