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作息时间调整通知(范本 10 则)夏季作息时间调整通知(范本 10 则) 夏季作息时间调整通知(一): 各校区管委,各部门、各单位: 自 4 月 30 日(星期一)起全校执行夏季作息时间,工作时间为上午 8:00~12:00,午时 2:30~6:30,晚上 7:30~9:30
特此通知 党委、校长办公室
年四月十六日 夏季作息时间调整通知(二): 201*年夏季作息时间调整通知(市政府) 市直各部门: 依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省直机关夏季作息时间的通知》要求,市政府打算,从 20XX 年 7 月 21 日起至 9 月 5 日期间,调整市直机关夏季作息时间
即:上午 8:3012:00 不变,午时调整为15:0018:30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年 7 月 12 日 夏季作息时间调整通知(三): 工委、管委会各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驻区各职能局、总公司、专业公司及金融机构: 依据工委、管委会领导要求,为深化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训练实践活动,更好的服务于区内企业、居民及社会各界,依据市政府 2024 年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错时上下班措施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现将实行夏季作息时间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
年 5 月 1 日起,工委、管委会机关实行夏季作息时间,上班时间仍为早上 9:00,下班时间从午时 17:30 调整至 18:00
驻区各职能局、总公司(含下属子公司)、专业公司、及其它事业单位要依据《通告》及《通知》要求,对上下班时间做出相应调整
管委会班车晚上发车时间从午时 17:30 调整至 18:00
各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要严格落实通知要求,并根据调整后作息时间支配好相关工作
对外服务部门要经过服务窗口、公示栏、网站等平台向区内企业、居民及社会各界告知作息时间调整事宜,并做好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