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市摊位租赁合同夜市摊位租赁合同 1 甲方(出租人): 身份证: 乙方(承租人): 身份证: 甲方将自己位于宜城市自忠路 168 号美巢商业广场商住楼农贸市场一楼 C100 号摊位租给乙方经营,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租赁结算: 在本合同签订后,每年租金必须一次性全部付清,年租金: 元。 三、甲方承诺条款: 1、甲方提供给乙方租赁使用摊位,法律规范、干净。 2、在乙方承租期内,甲方将该出租摊位产权转让给第三者后,不影响效力。乙方依据本合同享受的权利对第三方仍有约束力,到承租期届满。 3、在乙方承租期内,甲方不得收回摊位。 4、乙方承租期满,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续租权。 四、乙方承诺条款: 1、依法经营,照章纳税,并服从摊位所在地物业管理。乙方在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法律责任、安全事故及民事纠纷,由乙方自行处理。乙方自己承担并及时缴纳水电费及物业管理费。 2、乙方承租期届满时,应按期将摊位腾退甲方。否则按期占用时间,照本合同租金结算双倍赔偿甲方。 3、乙方每年 11 月 1 日按期足额交纳下一年度租金。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不承担乙方任何经济损失。 五、违约责任: 双方若违反本合同义务,除承担相应条款责任外,另承担伍仟元违约金。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夜市摊位租赁合同 2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义务关系, 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将 市场内 摊位出租给乙方,由乙方在市场内从事经营。 第二条 租赁期限为贰年。即自年日至月日止。租凭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如乙方在发租规定的最后期限届满前 天内还未办理续租手续,即视为放弃优先承租权,甲方有权将摊位另行发租。 第三条 租金、租金的缴纳期限 1、第一年租金为捌万贰仟元整,第二年起每年递增,交纳时间为上一年期满前一个月内。 2、合同签订后,乙方在月日前一次性缴付第一年的摊位租金, 第四条 双方权利和义务约定 1、乙方享有自主经营权,但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市场内的各项规章制度,合法经营规定范围内的玩具类产品; 2、乙方需服从市场管理部门的管理,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