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某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保证国有资产的完整,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和《政府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固定资产,是指政府会计主体为满足自身开展业务活动或其他活动需要而控制的,使用年限超过1年(不含1年)、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一般包括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等
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使用年限超过1年(不含1年)的大批同类物资,如图书、家具、用具、装具等,应当确认为固定资产
第三条通常情况下,购入、换入、接受捐赠、无偿调入不需安装的固定资产,在固定资产验收合格时确认;购入、换入、接受捐赠、无偿调入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在固定资产安装完成交付使用时确认;自行建造、改建、扩建的固定资产,在建造完成交付使用时确认
第四条固定资产应当按规定计提折旧,一般采用年限平均法或者工作量法计提,折旧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1意变更
第二章固定资产管理分工和职责第五条固定资产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管理原则,以固定资产实物管理部门固定资产价值管理部门、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共同对固定资产全过程进行管理
第六条综合科为固定资产实物管理部门,对本单位固定资产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其主要职责如下:1.负责所需固定资产的购置,日常维保及有关鉴定、报废、处置等相关实物管理工作,并建立实物资产管理台账,记录固定资产的领用、存放、保管等详细情况
牵头组织固定资产的清查和统计工作,并根据需要进行调配
第七条财务科为固定资产价值管理部门,主要履行以下职责:1
负责固定资产的价值管理,包括价值反映、支付款项、折旧核算等,根据固定资产实物的增减变动,及按有关规定进行账务处理,做好价值变动管理工作;2
负责固定资产信息统计、分析工作;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