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民营企业涉诉案件的调研报告一、引言改革开放以来,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引下,我国的民营经济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弱到比较强的发展过程,其政治、经济和社会地位从“不宣传、不鼓励、也不急于取缔”到“计划经济有益的必要的补充”,“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再到“必须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直至要“大力发展”;人们对它的看法也经历了从歧视、藐视到不可小视并要高度重视的认同过程
经过 20 多年的艰苦创业和扶摇成长,迄今,民营经济在国内生产总值中的贡献率已占到了三分之二以上,成为国民经济的基础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促进生产力发展的重要力量
以我市为例,截至 20XX 年底,我市民营经济增加值已达亿元,同比增长%,占 GDP 的比重达到%
在全市 20 个区市县中,武侯区又是民营经济增势最为强劲的区域
资料显示,今年 1-6 月,武侯区个体私营总数达万户,比去年末增长%;民营完成税收亿元,同比增长%,占全区总税收的%,实现工业总产值亿元,同比增长%,占全区工业总产值的 93%
上半年,武侯区民营经济增加值已达亿元,同比增长%,高出地区生产总值个百分点,占 GDP 的比重达到%,成为推动区域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的主力军,其综合发展情况名列全省 180 个区市县之首
民营经济的大发展,不但大大增强了我区的经济实力,发挥了我区的体制优势,推动了我区的科技进步,而且在优化产业结构、推进技术创新、培育聚集人才、增加就业岗位等方面都产生了积极作用
但是,从改革中破茧而出的民营在享受高速发展喜悦的同时,仍在不断接受市场风雨的考验和洗礼中面临着各种认识误区、法律障碍和体制束缚,特别是大量纷争的出现,反映出民营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侵害民营合法权益的现象仍相当普遍和严重,亟待有力的司法保障和优质的法律服务
因此,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促进民营经济健康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