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医务社工和志愿者服务制度(一)总则1
为深入贯彻国家卫生健康委“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有关文件精神,大力开展医务社工和志愿者服务,进一步营造和谐文明就医氛围,方便患者就医,改善医疗服务,促进医患和谐,制定本制度
医务社工和志愿者在本制度中统称为“志愿者”
(二)院办公室负责院内志愿者的组织、协调与管理,主要职能:1
开展志愿者服务项目策划运行指导和评估
招募志愿者,对志愿者开展系统培训,落实权利义务,进行任务安排
3、负责对接志愿服务组织和学生志愿服务群体
4、协调医院及相关社会机构支持志愿者工作
(三)志愿者注册1
申请成为医院志愿者,应符合基本条件
医院对申请者政治背景、学历背景、职业背景、健康状况,以及申请目的、人际沟通能力等进行充分了解和考察后,合格者正式吸纳为志愿者
医院对志愿者实行注册管理,建立志愿者档案系统
(四)志愿者权利1
以医院志愿者身份参与医院志愿者服务活动
获得医院志愿者服务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
获得医院志愿者服务所需条件和必要保障
获得医院志愿者服务活动所需教育和培训
请求医院帮助解决在医院志愿者服务活动中遇到的问题
有困难时优先获得医院和其他医院志愿者提供的服务
对医院进行监督,提供批评和建议
请求医院出具参加医院志愿服务的证明
申请注册或注销志愿者身份
其他依法享有的权利
(五)志愿者义务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医院相关规定
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注册信息,如有信息变更及时联系更改
履行医院志愿者服务承诺或协议约定义务,完成医院志愿者服务
自觉维护医院和医院志愿者形象声誉
自觉维护服务对象合法权益
退出医院志愿者服务活动时,履行合理告知义务
保守在参与医院志愿者服务活动过程中获悉的个人隐私、商业秘密或其他依法受保护的信息
不得向服务对象索取、变相索取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