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租租赁合同 8 篇房租租赁合同 篇 1 出租方(甲方): 身份证号: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甲方将坐落于 商服楼出租给乙方使用,经过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出租期满后,甲方将该商服房收回,此合同失效,假如继续出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优先。 二、楼房年租金:大写: 元(小写: 元)。 三、甲方租给乙方的经营用房不属于违法建筑,危险建筑,建筑物内无公共部分,如情况不属实,甲方本人承担相关责任。出租后乙方负责内部其它装饰费用,承租期满后,甲方不退赔乙方的装饰费用。 四、房屋到期后乙方有权拆除室内乙方自行装饰的物品。 五、本协议签定后,该商服房发生的物业费、取暖费由甲方负责,水、电等其它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担负。 六、本商服出租期间,甲方有权对该房的安全设施等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有权对乙方提出整改意见,乙方承租该商服期间,如给该商服房造成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按价包赔给甲方。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1、乙方进行非法经营,被有关部门查封。 2、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变该楼房结构。 3、假如甲乙双方有一方有变动,需提前一个月告知对方。 八、以上协议,甲乙双方必须共同遵守,如有违约,违约方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房租租赁合同 篇 2 房屋租赁合同中承租人的优先权包括优先购买权和优先承租权。 所谓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是指当出租人要出卖房屋时,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依法享有的优先于他人而购买房屋的权利。所谓承租人的优先承租权,是指原租赁期间届满后,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的时候,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依法享有的优先于他人承租房屋的权利。 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是承租人的法定权利,无须当事人事先约定。《合同法》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在司法实践中,关于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主要应当注意以下问题: (1)优先购买权发生的前提。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只能发生在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时。 (2)出租人的通知义务。出卖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