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房屋租赁合同 12 篇 武汉市租赁合同 下面是我分享的武汉房屋租赁合同 12 篇 武汉市租赁合同,欢迎参阅
武汉房屋租赁合同 1 《合同法》第 230 条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解释》第 22 条规定,出租人与抵押权人协议折价、变卖租赁房屋偿还债务,应当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
承租人请求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房屋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根据上述规定,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是指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或者协议折价、变卖抵押的租赁房屋偿还债务时,承租人享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的权利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房屋 甲方将坐落于武汉市 的合计面积为 平方米的建筑物 间租予乙方作为 使用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为 年另 个月,甲方从 年 月 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 年 月 日收回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他人使用的; 2、乙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乙方拖欠租金累积达 个月的; 租赁期届满时,租赁关系自然终止,甲方无须另行通知乙方,若双方均有意续租,可在届满前三个月提出续租意向,并议定合理租金和续租合同
第三条:租金 每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整,付款方式为 付
第四条:协议事项 1、房屋内外水电费,煤气费,电话费自乙方入住之日起至租约期满迁出之日至均由 方负担
2、甲方应承担所出租房屋的修缮义务,乙方应对修缮工作予以配合
乙方应妥善使用,管理出租房屋的内外设备,未征得甲方同意,乙方不能擅自变更,损坏房屋结构和设备
3、乙方不得利用出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或存放危险物品,影响公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