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中的车辆管理工作服务法律规范 物业服务中的车辆管理工作服务法律规范 一、保安工作职责 1
保安部具体负责机动车辆的进出、停放和收费管理
保安部车库岗负责大厦地下车库机动车辆的进出管理
车辆管理员负责广场停车场上车辆的停放和收费管理
二、车辆停放制度 1
地下停车库 (1)业户的机动车辆应凭停车证方可进入地下车库,无证不得入内
(2)停车证应固定放置车辆前方玻璃醒目位置
(3)有停车证的车辆应严格根据车位号停放,严禁占用其他任何车位,严禁在通道上停放
(4)自觉遵守地下车库禁令标志,严禁逆向行驶,服从工作人员指挥
(5)驾驶员应在车辆停放后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发现异常情况保持现场
(6)其他车辆因各种原因需进入车库,必须凭保安部签发的特别停车证
广场、停车场 (1)广场、停车场为业户机动车辆和社会车辆提供泊车场地,先到先停,停满为止
(2)凡进入广场、停车场的车辆都必须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
(3)遵守禁令标志,通道上严禁停放任何车辆
(4)按《收费规定》收取停车费,对不同意付费的车辆应劝阻离开广场停车场
(5)驾驶员应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保安人员有义务进行配合协助,但对车辆损坏不承担赔偿责任
非机动车、助动车、摩托车 (1)自行车、助动车、摩托车应停放到指定位置
(2)自行车就停放在车架上,摩托车、助动车应听从保安人员的指挥顺序停放
(3)各类非机动车严禁进入车库,严禁随地乱放影响通道
(4)车主应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保安人员不承担赔偿责任
三、保安车管服务标准 1
地面 (1)引导车辆在指定部位有序停车,提醒车主关好车窗车门,贵重物品不得留放车内
(2)按管理处规定对车辆实行收费服务
(3)督促车辆遵守禁令标志,纠正违章行驶、停放的车辆,不得在小区内学习驾驶和洗车
(4)发生事故应保持现场,立即向管理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