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人舒学章发明专利无效纠纷案 再审申请人(原审第三人):舒学章,男,1930 年 1 月 8 日生,汉族,山东省济南市汽配厂退休职工,住所地: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甸柳庄
委托代理人:王悌,男,1938 年 6 月 8 日生,汉族,山东省济南市经济技术开发公司退休高级工程师,住所地: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机床一厂宿舍
再审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 9 号银谷大厦 10-12 层
法定代表人:廖涛,该委员会副主任
委托代理人:高雪,该委员会审查员
委托代理人:耿博,该委员会审查员
再审被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济宁无压锅炉厂,住所地:山东省济宁市吴泰闸路 42 号
法定代表人:汪和忠,该厂厂长
委托代理人:冯永革,山东文思达律师事务所律师
再审申请人舒学章、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利复审委员会)因与再审被申请人济宁无压锅炉厂发明专利权无效纠纷一案,不服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作出的(2024)高民终字第 33 号行政判决书以及 2024 年 12 月 17 日和 2024 年 12 月 18 日分别针对舒学章和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再审申请作出的(2024)高行监字第 8 号驳回再审申请通知书,向本院申请再审
2024 年 8 月 9 日,本院以(2024)行监字第 95-1 号行政裁定,决定对本案进行提审
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由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蒋志培担任审判长,审判员王永昌、代理审判员郃中林参加评议,王新担任书记员
2024年 9 月 6 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舒学章及其委托代理人王悌,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委托代理人高雪、耿博,济宁无压锅炉厂委托代理人冯永革到庭参加诉讼
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舒学章于 1992 年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