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贫攻坚工作通报移送制度 一、通报移送内容 (一)人社脱贫攻坚领域内的就业扶贫、技能扶贫、社保扶贫、人事人才扶贫、定点扶贫等各项工作进展情况,以及工作亮点及典型事例经验
(二)中央、省市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巡察、审计、脱贫攻坚成效考核,以及调研暗访督导中发现的人社脱贫攻坚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三)局综治办、信息中心、人社热线电话、网上信箱、各科室及服务窗口接受群众来电来信来访,且涉及人社脱贫攻坚工作的投诉处理情况,省、市、县有关部门交办涉及我局脱贫攻坚事项及办理落实情况
(四)人社脱贫攻坚重要工作情况,工作亮点及典型经验以及涉及全县人社脱贫攻坚工作的重大事件及处置落实情况
(五)人社脱贫攻坚工作中发现的人社系统所属有关单位、党员干部以及公职人员落实脱贫责任不力、政策落实不到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风、在扶贫资金项目中虚报冒领、挤占挪用、优亲厚友、群众反映强烈等问题线索
(六)局党组认为需要通报的其他人社扶贫工作情况
二、范围及方式 (一)根据情况实行局党组会、局务会、局机关党组会、支部党日活动等多种形式,向局班子成员、党员干部职工等通报,就业扶贫、技能扶贫等行业扶贫工作进展情况和问题整改工作
(二)就业局、社保局、居保局根据工作实际,在本单位内容及时通报本单位脱贫攻坚相关工作进展及问题情况,同时根据需要提交局党组相关会议通报
(三)根据就业扶贫、技能扶贫、社保扶贫、人事人才扶贫等行业扶贫指导关系,将需要上报的工作情况及问题线索向局机关对应科室单位上报,涉及综合性、全局性等重大问题直接上报人社扶贫分管领导
(四)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发现的违法违纪问题和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线索,向局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并经局办公室提交局党组讨论后,向县纪委监委移交
(五)局办公室根据需要,实行简报、文件、会议等形式在全局通报
(六)就业局、社保、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