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公文写作技巧 国家行政公文有 12 类 13 种,即命令(令);议案;决定;指示;公告、通告;通知;通报;报告;请示;批复;函;会议纪要
公文主文结构,是指除了公文格式(外部组织形式即文头、主文和文尾及其各项设置)之外的公文核心部分
这一部分的写作,是公文写作的难点
一、 标题 1.法律规范式:三部分,即:发文机关+事由+文种 ――用于重要、庄重的公务 2.灵活式 A 二部分:一是发文机关+文种 (以上标题下可加时间) 二是事由+文种 三是“转发+始发机关及原通知标题” B 一部分:只有文种 ――常是不大重要的公务,带周知性 带发文机关的标题下面如写发文时间,则须用括号,公务须是重大的、庄重的
文后不写落款及时间
二、 正文 1.主送机关(面对机关全体人员或者社会群体的,公务是周知的
、重大的,常常不写;注意工作实际中组织关系) 2.正文 A.原由:一是依据: 情况:叙述时间、单位、地点、人物和事件等;常用“目前…”类时间状语 ;简介人物及事迹 文件:常用“根据…”;往往是一句话 意义:议论:常用“是…” 作用:常用“将使…” 二是目的:常用“为…” 原由部分可省略,或只省略依据、目的之一
B 事项:(内容多而重要的分条列项即列出层义,或用小标题或用句子表达) 1
一般写的是公务的横向的、静态的情况
各部分相互之间无紧密联系,独立性强,但共同为说明主旨服务
能够省略某一部分
这种方法的好处是概括面广,条理性强
并列式内容之间的序码可用数字式,也可用分段式;段中并列的内容可用数字、分号(;),也可用句子并列式
要求重轻有序:重要的放在前边,依次类推
一般写的是公务的纵向的动态的过程或者事理
各部分层层递进,每一部分也不可缺少,前后顺序也不能颠倒
这种方法的好处是逻辑严密,能说明问题
在一篇公文中,两种方法可以互相交叉,即以一种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