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监管体制的进展与完善浅谈论文论文摘要:我国证券市场经过十多年的进展,已经取得了巨大的成绩,但是也存在着许多不法律规范、不成熟的地方
通过回顾我国证券监管体制的历史演变,为进一步促进证券市场的良性进展提出了若干行之有效的办法
论文关键词:证券监管体制内在机理进展完善一、证券监管体制的历史演变中国证券监管体制的演进是伴随着中国证券市场的产生和进展而建立起来的,并随之不断变化的动态过程,其体制变迁及其特征与我国证券市场进展的不同阶段与格局相适应,并与市场进展的客观需要和内在的政府监管目标相吻合
我国政府对监管体制的选择和调整决定于我国特别的经济、政治、文化、市场进展的客观要求,经历了以下 3 个阶段:1.1981—1985 年,无实体监管部门阶段这是我国证券市场的进展萌芽期
除了国债发行之外,基本上不存在股票市场和企业债券市场
虽然于 1984 年公开发行了股票,但股份制试点与股票交易仅限于极其狭小范围
该阶段不存在真正的监管体制或明确的管理主体
2.1986—1992 年,监管体系雏形阶段总体上,我国证券市场仍处于规模微小的“婴儿期”,与之相对应,在政府管理层面上出现了若干监管上述证券市场领域的部门主体,但未形成统一、有序、通畅的集中管理体系
监管体制框架中的政府部门和自律组织等若干因素已出现,但仍表现出明显的初创特征和摸索性质
中国人民银行作为中央银行“管理企业债券、股票等有价证券,管理金融市场”被正式法规确立为证券市场主管机关
但监管职责不明确,实践中的管制权力缺乏集中型模式所要求的权威性和管制力度
地方政府体现出监管框架中的分权性和非集中性
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管理在一定程度上取代了政府管制
多部门介入的管理格局略见雏形
行业自律监管组织尚未担负实质性自律职能
3.1992 一 l998 年,初级集中型监管体制阶段1992 年 l0 月,国务院证券委员会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