赡养老人协议书六篇赡养老人协议书 篇 1 被赡养人一: 被赡养人二: 赡养人一: 赡养人二: 赡养人三: 赡养人四: 为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养老传统美德,发挥家庭养老的基础作用,促进家庭和睦、和谐,切实保障老年人的晚年生活,根据《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婚姻法》等有关规定,赡养人和被赡养人签订家庭赡养协议如下: 一、赡养内容 1
被赡养人一自愿与赡养人一共同生活
被赡养人一的生活费用: 每年负担元,每年 12 月、6 月 2 次付清
被赡养人二自愿与 共同生活
被赡养人二的生活费用: 每年负担元,每年 12 月、6 月 2 次付清
二、特别情形处理 被赡养人一、二如有疾病、生病等较大花费的,由 共同分担,在第一条约定的费用之外另行支付
三、附则 1
本协议经赡养人签署后即生效
赡养人不执行本协议约定义务的,同意接受依法强制执行
本协议由村(居)委会监督执行
本协议未尽事项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本协议一式份,赡养人各执一份,见证人执一份
签署时间:年月日 被赡养人(签字): 赡养人(签字): 见证人(签字):赡养老人协议书 篇 2 被赡养人: 程荣清,男,68 岁,住址:宜秀区罗岭镇花元村新农村民组 何凤英,女,68 岁,住址:户口属怀宁县凉亭乡董祠村,现住花元村新农组 赡 养 人: 程华荣,男,45 岁,住址:宜秀区罗岭镇花元村新农村民组 程江明,男,39 岁,住址:宜秀区罗岭镇花元村新农村民组 董福安,男,44 岁,住址:怀宁县凉亭乡董祠村 董建军,男,38 岁,住址:怀宁县凉亭乡董祠村 为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养老传统美德,发挥家庭养老的基础作用,促进家庭和睦、和谐,切实保障老年人的晚年生活,根据《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