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球冬令营活动策划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国足球改革进展总体方案》( x 发办〔20xx〕x 号)等精神,进一步推动青少年校园足球运动的进展,根据《海南省进展青少年校园足球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经讨论,我厅决定开展 20xx20xx 年度青少年校园足球冬令营活动。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海南省教育厅 二、承办单位 海南省校园足球基金会 三、活动安排 (一)活动项目 本次活动设小学男子组、初中男子组、高中男子组。小学男子组人员由海口市秀峰实验学校选派运动员 16 名、随队教练员 2 名; 初中男子组人员由琼海市嘉积第二中学选派运动员 18 名、随队教练员 2 名;高中组人员由海口市海口灵中学选派运动员20 名、随队教练员 2 名。 (二)活动时间和地点 1 时间:小学男子组:20xx 年 12 月 17—26 日。17 日下午14:00—17:00 前报到,12 月 26 日上离营;初中男子组:20xx年 11 月 19—28 日。11 月 19 日下午 14:00—17:00 前报到,11月 28 日上午离营;高中男子组:20xx 年 1 月 14—2 日。1 月 14日下午 14:00—17:00 前报到,1 月 2 日上午离营。 2 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青少年足球海南训练基地(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 (三)活动经费 参加活动人员的交通费由派出单位负责,其他费用由承办单位负责。 四、运动员资格 (一)原则上必须具有海南省全日制普通中小学学籍且在校正常上的中小学生。 (二)必须遵守中小学生日常行为法律规范,思想进步,作风正派。 (三)经县级以上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者。健康问题由选派单位负责把关,如在活动中由于健康原因发生意外,则由选派单位负责。 (四)必须持有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并购买人身意外损害保险。 (五)参赛运动员年龄:小学:20xx 年 9 月 1 日至 20xx 年8 月 1 日出生;初中:20xx 年 9 月 1 日至 20xx 年 8 月 1 日出生;高中:20xx 年 9 月 1 日以后出生。 五、相关要求 (一)各单位随队教练员为本单位被抽调学生在冬令营期间的第一监护人,负责对学生的管理、监护。具有从事校园足球教练工作年以上经历。 (二)被抽调人员的人身意外损害保险由派出单位负责,报到时须提交运动员的学籍证明、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身体健康证明,教练员、运动员人身意外损害保险证明以及身份证的原和复印。 (三)参加冬令营活动人员活动期间,除承办单位统一发放的装备(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