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房屋租赁合同 3 篇(房屋租赁合同长期有效吗) 下面是我整理的长期房屋租赁合同范文 3 篇,供大家参阅
长期房屋租赁合同范文 1《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
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出租方房东: 联系电话: 承租方房客: 联系电话: 兹有甲房房屋一套,地址:户型:门面房,自愿租给乙方使用
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长期租房合同: 一
租期暂定 10 年
即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租期内房租每月人民币元整
由乙方按付给甲方
乙方不得转租
如转租必须提前通知甲方,甲方同意方可转租
如不同意,乙方无权转租
如乙方拖欠房租过期天不交
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出租房
后果乙方自负
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随意加价
并将年月日以前水,电
等房屋费用一次结清
乙方概不承担
租期内等一切费用有乙方自付,按时交纳
如按时不交拖欠
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后收回房子
甲方必须出示房产证和身份证
以证明房屋的所有权
如发生房屋纠纷事件
乙方概不负责
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的由甲方承担
乙方必须提供身份证的复印件
乙双方如不租或续租,都应提前壹个月通知对方
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租权
乙方不得损坏房屋结构
需经得甲方同意
租期内,甲方应帮助乙方协调水
电等的供应问题,保证正常畅通
当面检查,一切正常交给乙方使用
租期内的安全有乙方自付
租房押金:元
如甲方违约,赔偿乙方经济损失人民币:元
赔偿甲方人民币元
乙方到期不租
甲方应将押金退还给乙方
租期内乙方如发生火灾,造成经济损失应有乙方按价赔偿给甲方
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