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及处罚 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及处罚 1、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2、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依有关司法解释规定,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 100 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 50 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量较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严重情节”: 违法所得数额在 1 万元以上的; 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 60 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 30 万元以上的; 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3、数量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依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 500 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 250 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量巨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违法所得数额在 5 万元以上的; 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 300 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 200 万元以上的; 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接近“数量巨大”并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造成特别严重后果或者具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构成要件 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制度。由于增值税专用发票具有直接抵扣税款的凭据作用,犯罪分子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可牟取暴利,所以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犯罪案件就十分突出。这种犯罪严重侵犯了国家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制度,干扰了国家的税制改革,破坏了社会主义经济秩序。 客观要件: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有关发票管理法规,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我国对增值税专用发票实行严格的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和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规定,禁止倒买倒卖发票。凡经税务机关批准认定为一般纳税人者,可持批准的证件,向主管税务机关领购发票并规定从 1994 年 1 月 1 日起,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应当开具专用发票。使用专用发票必须按月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栏目中如实填列购、用、存等情况。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售单位只能是主管税务机关,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就是犯罪行为。司法实践中,非法出售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第一,出售主体不合法,即除税务机关及其有关工作人员之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有出售行为的,如一般纳税人出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