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塘经营承包合同 8 篇鱼塘经营承包合同 1 甲方: 乙方: 丙方: 本着双方互利互惠、公平合理合法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承包鱼塘地点、面积及用途 甲方将位于江南区沙井街道金鸡村石头岭山脚两张小鱼塘及周边场地,共计约三亩承包给乙方进行农业生态种养综合性开发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从 20_年 5 月 1 日起至 2042 年 4 月 30 日止,共 30 年
三、解除原租赁合同补偿金、鱼塘承包金及其缴纳方式 1、甲方与鱼塘原承租方解除租赁合同应支付补偿金人民币,每年 5 月 1 日前缴纳下一年的承包金
2、缴纳方式:现金缴纳或银行转账
本合同签订后 5 日内乙方需向甲方支付解除原租赁合同补偿金及第一年承包金
四、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鱼塘的所有权属于甲方所有,如因甲方鱼塘所有权变更,届时甲方的权利和义务均由变更方概括享有和承担,甲方须负责本合同发包方名称的变更办理并承担变更的各项费用,本合同约定内容同时合法顺延
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完成承包合同规定的义务,但不得干预乙方的经营自主权
2、乙方拥有鱼塘的承包经营使用权,在承包期内由于各种原因需另行转包给第三人的,须经甲方同意,否则视为违约并可终止合同
3、甲方收取乙方支付的解除原租赁合同补偿金后,自行负责与原承租方解除租赁关系,乙方不再承担因解除原合同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4、为了鱼塘及周边场地的安全经营,甲方应对周边环境加强管理,维护好周边治安秩序
5、承包期满后,乙方要保持尾期原装,地表固定建筑等不动产归甲方,其余动产归乙方,如甲方继续对外承包,价格另议,但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包权
5、乙方有权在承包的鱼塘、养殖场地内建设风景物及房屋道路等建筑,费用乙方自行负责
6、在承包期内,因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时,按有关规定所得的土地补偿费归甲方所得,对乙方的地上固定资产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