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有关重点工作的通知发布时间: 2024-08-10国卫医发〔2024〕28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计生委、中医药管理局: 2024 年和 2024 年,国务院办公厅分别印发了《关于推动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4〕70号)和《关于推动医疗联合体建设和进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4〕32 号)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各地将分级诊疗制度建设作为解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进展之间的矛盾的重要抓手,会同有关部门加快推动,取得良好效果
为进一步推动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现就做好当前几项重点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统筹规划,加快推动医联体建设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含中医药主管部门,下同)要统筹区域内医疗资源,根据医疗服务需求科学规划、布局医联体
组建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域医共体以规划为主,主要发挥地市级医院和县医院(含县中医院,下同)的牵头作用
组建专科联盟和远程医疗协作网要充分调动医疗机构积极性,重点发挥国家级和省级医院专科优势,辐射和带动区域内、区域间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和医疗服务同质化
在规划布局医联体过程中,要将社会力量举办医疗机构纳入医联体,对于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举办医疗机构,也可以牵头组建医联体
(一)网格化布局组建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域医共体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根据“规划进展、分区包段、防治结合、行业监管”的原则,以设区的地市和县域为单位将服务区域根据医疗资源分布情况划分为若干个网格,每个网格由一个医疗集团或者医共体负责
三级医院和康复护理等慢性病医疗机构可以跨网格提供服务,检查检验、消毒供应、特别临床专科技术等可以区域内资源共享
医疗集团和医共体为网格内居民提供疾病预防、诊断、治疗康复、护理等一体化、连续性医疗服务
鼓舞中医医院牵头建设医联体,充分发挥中医药在治未病、疾病治疗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