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各街道和区政府相关部门要于 11 月 22 日前将本辖区、本部门(行业)专项行动方案上报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周五将本周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和实行的措施以书面和电子版形式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有关部门要明确一名领导负责、确定一名专职报送人员,将上一天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填写附表)报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连续两天发生漏报、迟报现象的区政府将予以通告,对连续发生迟报、漏报现象的将与年底目标考核挂钩。 有效遏止事故发生,为仔细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集中力量深化开展打击平安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安委办〔〕28 号)省集中力量深化开展打击平安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方案》豫安委〔〕28 号)和《市深化开展打击平安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郑政办明电〔〕61 号)有关精神。稳定我区平安生产形势,区政府决定从 11 月中旬开始,全区范围内深化开展打击非法违法平安生产行为的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和任务 以打击五类严重违反平安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为重点,以“隐患治理年”为主线。以有效遏制各类事故发生、降低事故总量为目标,以稳定我区平安生产形势为目的通过深化开展专项行动,解决当前我区平安生产领域比较突出的非法违法行为,强化各部门的平安生产监管主体责任意识和生产经营单位的平安生产主体责任意识,增强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平安生产法制意识,进一步净化平安生产环境,确保全年平安生产任务顺利完成。 二、专项行动重点打击对象 (一)无证无照或证照不全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 (二)依法关闭取缔之后。 (三)存在未经审批修建尾矿库和违规排放尾矿、烟花爆竹生产“三超一改”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单位; (四)蓄意瞒报事故、隐瞒事故真相的单位; 拒不执行政府及有关部门下达的停产整顿、关闭取缔指令的单位。五)抗拒平安执法。 三、组织领导 (一)成立市区深化开展打击非法违法平安生产行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区长朱是西任组长。区政府办副主任 、区安监局局长 任副组长,区进展改革委、财政局、安监局、公安局、建设局、经委、交通局、国土资源局、文化新闻出版局、人事劳动和社会保证局、卫生局、商务局、市政管理局、工商分局、质监局、区重点项目办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 办公室主任由 同志兼任。办公地点设在区安监局。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区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