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煤业公司后庄煤矿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临汾煤业公司后庄煤矿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做好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实现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的法律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管理,有效 预防和控制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安全科要建立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法律规范隐患筛选、认定、登记、传递、 整改及反馈流程管理
第二章 隐患分级第三条 隐患是指全矿工作场所在技术管理、现场管理、装备设施上所存在的可能导致事故的问题
1、按隐患的严重程度,解决难易分为一般和重大隐患
重大隐患:国务院第 446 号令、国家煤监总局《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及上级相关规定认定为重大隐患也认定为重大隐患
一般隐患:违反相关规定,可能造成工程质量低劣、装备运行不正常和设施、装备性能不完好的隐患
2、按隐患的种类分为:顶板、通风、瓦斯、煤尘、机电、运输、放炮、水灾、火灾及其它
第三章 隐患排查与整改责任划分第四条 矿长是隐患排查与整改第 一责任者,对隐患排查与整改全面负责
第五条 各分管领导、总工程师对矿长负责,是分管范围内隐患排查与整改的组织领导者, 具体组织实施隐患的排查与整改
第六条 各业务科室负责本业务范围内隐患检查、五定(定整改项目、定整改措施、定整改资金计划、定整改时间、定整改责任人)、分析、追究、防范措施制定,并监督检查隐患整改情况
各科室负责人是本业务范围内隐患排查 与整改业务管理的第一责任者
第七条 各队组、车间负责人是本责任区域内隐患排查与整改的第一责任者;班组长是本班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的第一责任人;职工个人是本岗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的责 任人
第八条 生产技术科、财务科、供应科等相关科室,分别对业务过程中的隐患排查负责,并对隐患整改的有关工程设计、项目 计划、资金落实、材料和设备供应等工作负责
第九条 安全科负责各类隐患的查处、收集、筛选、分析、追究、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