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临时用工的安全管理随着国家劳动用工制度的改革,企业根据生产任务的需要,自主决定用工形式,这样,有的企业把劳动强度大,苦、脏、累、险的工作,有毒有害的作业岗位以及一些建筑、拆除、搬迁、清理、维修等任务,雇用一些临时工(队)完成或承包给一些没有资质的施工队
企业使用这样的队伍,虽然具备了使用工资成本低、招退自主、使用方便等特点,但是,从整体情况看,施工队伍文化知识较差,基本的安全素养和法制观念淡薄
因此,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容易出现图省事、赶进度、违章蛮干等现象
同时,由于企业对临时用工的管理不法律规范,监督检查不严,从而造成临时工的自身损害、企业职工被临时工损害或损害临时工的一些事故在企业中时有发生
笔者认为,造成这种情况的主要原因有:一是企业用工实行以包代管的方法,实际上是包而不“”“管;二是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签订类似 工伤概不负责 的 生死合”同 ,临时工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三是违反劳动合同签订程序,先干活后签订;四是企业将生产任务包给无相应资质的承包人(队),造成越级发包;五是签订的劳动合同内容与实际从事的生产任务不符,或超越承包者的经营范围,搞假承包;六是不注意合同时效的法律作用,合同未签就进入生产作业现场;七是合同到期后不办理补签手续
这些现象在企业中都有不同程度的存在,有的甚至相当突出,已成为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的一大安全隐患
针对企业使用临时工的现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劳动部【354】号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雇工合同 工伤概不负责 是否有效的批复》的要求,企业使用临时工,应实行以下几方面措施
“”一、企业招收临时工必须坚持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的方针,“”“”贯彻 谁雇用,谁管理 、 谁用工,谁负责 的原则,依法承担起临时工安全管理的权力和义务
切实保障企业正常的安全生产秩序,保护企业职工的安全和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