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宾邀请合作协议 协议编号: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甲、乙双方在真诚友好、稳定、和谐共赢的合作基础上,遵循公平互利、优势互补的原则,就乙方 节目嘉宾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作协议:一、合作期 1
1 本协议确认双方的合作关系以及双方的具体权利义务关系; 1
2 合作时间: 日起至 日(如在该合作时间内录制节目无法达到第2
3 条的总次数的,合作时间延长至最后一次节目录制完毕之日),合作结束后如双方有意继续进行合作,可在本协议有效期结束后优先合作
二、合作模式2
1 乙方接受甲方的邀请,作为嘉宾(主持人),参加录制 节目
2 乙方将其肖像权独占性授权给 使用
3 录制节目总次数不低于 5 期,每期节目时间不少于 3 天
具体节目细节由甲方导演组工作人员与乙方沟通
三、双方权利和义务3
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3
1 甲乙双方在 平台以及相关媒介平台做节目推广;3
2 甲方负责提供节目策划、录制场地、录制工作人员以及线上推广;3
3 甲方有权对节目进行终审;3
4 录制的节目及作品的著作权和相关的知识产权以及所有权属于 所有
5 节目播放及宣传等产生的所有收益全部归 所有
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3
1 乙方作为节目嘉宾,其发表的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并不是甲方授意所作,但乙方涉及主题不得低俗,不得发表不当言论,不得损害双方的形象,也不得违反我国的法律法规的规定
如因乙方发表不当的言论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若因此导致甲方遭受任何损失的,由乙方负责全额赔偿甲方
2 乙方在每次节目拍摄前需提前 1 天到节目录制地点
3 乙方保证其有权利接受甲方的邀请,有权利签订本协议书,不存在竞业限制情形
如乙方与第三人存在竞业限制情形的,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若因此导致甲方遭受任何损失的,由乙方负责全额赔偿甲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