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怀 柔 区农 村 土 地 租 赁 合 同 书怀柔区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理站印制租 赁 合 同一、 订立合同双方:出 租 方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 承 租 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工商注册: 二、 承租方式: 公开协商并经村民通过 三、 租赁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共 年
四、 租赁工程名称、位置及数量:1、工程地点位置四至〕:
2、工程含所属物〕数量:工程数量备注亩见四至勾图以附件“四至勾图〞为准亩见四至勾图以附件“四至勾图〞为准 亩约以附件“四至勾图〞为准五、 租赁用途: 种植、农业观光开发
六、 租金交付限及交付方式:、租赁费总计金额:
、交付限、地点及交付方式:交付限:交付地点:交付方式:现金或支票
、延不交租金处理: 按一年银行同贷款利 率支付违约金
七、 租赁内完成指标: 完成的相关设施及地上物建立
八、 双方权利义务:一〕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1)依法享有土地的所有权
(2)享有根据合同约定限监视指导的权利
(3)享有根据合同约定按时收取租金的权利
(4)有根据合同约定有偿为承租方提供效劳的义务
(5)有协助承租方审批手续的义务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二〕承租方的权利与义务〕在承租内享有承租范围内土地及所属地上物的经营权、收益权
〕经出租方同意在承租内享有依法流转权
〕根据合同约定有按向甲方交纳租赁费的义务
〕在承租内有对所租土地进展建立及经营理的权利
〕在承租内非批准不得改变土地使用性质
〕依法享有政策支持及资金补贴的权利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九、合同满资产处理: 合同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如承租方不再续租承租区域内的地上物补偿双方另行协商
十、违约责任〕变更或解除合同必须经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均视为违约
由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壹仟万元整财产损失另行评估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