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线探伤安全管理制度管理职能射线探伤管理按公司、检测工程公司(机械厂)和班组进行三级管理,各级应有相应专职射线防护管理人员
在公司主管安全经理的组织下,安全环保处、保卫处、物资装备公司、检测工程公司(机械厂)、探伤班组形成安全操作、防护管理网络,各司其职
管理内容及要求1 射线探伤人员的知识要求及培训1
1 所有射线探伤操作人员、设备维护、维修人员上岗前都必须进行相应的安全操作、防护及事故处理等知识的培训,取得《放射工作人员证》方可从事探伤工作
上岗前的培训一般为 10 天,上岗后每 2 年复训一次,复训时间不得少于 5 天
2 新参加射线工作的人员及中断半年以上重新上岗的人员在上岗前应经安全知识培训考试
同时应定期培训,不断强化安全防护观念
3 首次使用的新型射线机,使用前必须进行操作培训
必要时邀请仪器生产厂家派员进行现场指导或派人去厂家接受培训
4 安全环保处组织参加卫生防疫部门举办的安全防护方面培训,公司质量处负责组织参加国家、省、市质量技术监察机构的培训考试及取证工作
5 班组周一安全活动,班前安全讲话应将有关操作的安全防护知识作为教育内容
采纳各种方式,互相传授,提高操作、防护的技能
6 采纳适当的形式对公众进行射线安全防护宣传教育,提高他们的自我保护意识
7 辐射安全教育内容要求见附录2 设备性能2
1Ⅹ 光机的技术性能、安全与可靠性、包装、运输、贮存等应符合 ZBY201-84 的要求
机内应有齐全的安全保护元件,接地线完整,各连接电缆应无漏电,插座、接头应牢固可靠,机头内气压符合要求
Ⅹ光机表面应完整,不得有裂痕、锈蚀、变形等各种异常现象
2γ 射线仪源鞭与控制缆的连接头应安全可靠
安全联锁机构性能应灵敏正常,保证射线源能可靠地被锁闭在安全位置
导源管与机身之间接头、各导源管之间接头、曝光头完好无损
控制缆与导源管不得有机械变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