岭南明珠体育馆场 地 租 赁 合 同外 场 会 展〕甲方:山中奥广场理 乙方:山山领航人力资源效劳 “乙方为举办 综合型 人才 沟通会 〞活动以下简称“广场会〞〕需租用岭南明珠体育馆相关场地现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和老实的原那么经友好协商就岭南明珠体育馆场地租赁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租赁场地及设施 1、甲方同意出租本合同附图所示的场地、设施供乙方举办广场会使用
2、本合同项下租赁场地范围仅限于附图所示约定区域
上述区域内除本合同约定由乙方租赁使用场地外其余场地及设施均不包括在本合同租赁场地范围内该等场地及设施均由甲方保存并支配
二、租赁限1
本次场地租赁的日为 2011 年 9 月 15 日至 2013 年 8 月 30 日 在此日内乙方保证举办十六场现场会
租赁限从合同签订日起至 2013 年 8 月 15 日止
2、合同有效内,乙方保证举办八次户外广场会
在合同有效内甲方为乙方提供二 一 次 岭南明珠体育馆内场地用作室内会详细举办时间双方协商
假设超出两场室内场地租赁费以 5 元/平方结算
4 每次活动乙方应不迟次日的下午 19:00 前撤除租赁场地内所有乙方及活动参加方的装置、设备及财物撤离全部乙方及活动参加人员完成场地清理并依租用前之原状将租赁场地及相关设施交还给甲方并通过甲方验收
假设逾那么每逾一小时不满一小时按一小时计算〕由乙方向甲方在保证金中支付延迟违约金人民币伍仟元
5 本合同项下租赁限一经约定未经双方协商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更改或变动
如活动改是由乙方所致由此所产生的一切损失和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6 、如遇规定在某间内制止举办大型广场会那么将在合同内减少广场会举办次数或将合同延长
同时不视为乙方违约
7 假设遇甲、乙双方认可的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广场会不能如进行双方将协商处理善后事宜
三、租赁用途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