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消防管理制度 1.目的: 1.1 消防安全是公司安全生产的重要因素之一,是保障良好工作环境的前提条件,故制定此管理制度。 2.范围: 2.1 公司各部门、各员工,由行政部全力执行此制度。 3.内容: 3.1 行政部负责在新员工入职时,组织对新员工进行安全意识教育的培训。 3.2 各责任部门负责对所属员工进行消防宣传教育,对所属区域消防设施进行定期清洁;并维护本区域消防设施的完好性;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3.3 各员工须积极学习消防知识,严格遵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爱护消防设施。 3.4 任何人发现火警时,都应当立即报警,任何部门、个人都应当无偿为报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拦报警。发生火警的部门必须在确保人员安全的前提下,立即组织力量扑灭火灾。 3.5 禁止在具有火灾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作业,进行电焊、氧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严格遵守相关的安全操作规定。 3.6 消防设施的管理: 3.6.1 行政部负责消防设施的安装、配置、更换管理,并定期组织检查与维修,对过期的消防设施及时更换,并作好检查记录,以确保消防设施的完好、有效; 3.6.2 行政部对各部门区域配置灭火器时(包括手提式及手推式),须就数量、型号等资料交所属区域部门负责人签名确认。所属区域部门须对本区域内之灭火器进行监管,以避开出现遗失等异常情况; 3.6.3 各责任部门须保障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以利于火警疏散,防止人流堵塞,并依规定设置消防安全疏散标识; 3.6.4 消防设施仅供消防用途,任何部门、个人不得损坏或擅自挪用(含挪动位置)、拆除消防设施,不得埋压、圈占消防栓,不得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违者一经发现,将严格追究责任部门负责人之责任;属个人所为的,则根据情节予记大过之纪律处分直至解雇处理; 3.6.5 因消防用途而使用消防设施,必须于使用后之 24 小时内,递交〈消防设施使用报告〉至行政部,行政部在接到〈消防设施使用报告〉后,须及时跟进相关事项及补充/更新消防设施。如报告延迟提交,须由所属部门提交延迟原因之报告(需由该部门经理审核及提出预防措施),并追究相关负责人之失职责任。 3.7 消防设施的检查: 3.7.1 消防设施包括:灭火器、消防栓(包括水枪、水带、水阀)、应急灯等; 3.7.2 检查的周期:灭火器、消防栓、应急灯每月全检一次; 3.7.3 检查要求: a 灭火器的检查:表压低于绿色区域或一经开启过的灭火器,必须再充装氮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