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点证人作证的交易豁免——由綦江虹桥案引发的法律考虑 一、案件情况展示:两个污点证人的际遇
作为 20 世纪末的一起特大案件重庆綦江虹桥垮塌案不仅以其造成了亡 40 人伤 14 人直接经济损失 600 万元的严重后果而震惊中外而且以媒体全面报道的诉讼过程的法律适用和程序运作而引起了社会广泛的关注
尽理上此前未找到适宜的术语来表达但污点证人作证的交易豁免出现本身却非常醒目成为本案诉讼中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该案中典型的污点证人有两个两人均因作证而受到了不同程度的豁免
其一为费上利
费上利是綦江虹桥工程施工承包人对虹桥的垮塌负有不可推御的责任
綦江虹桥案分三案审理在第一案有关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诉讼中费上利以控方证人身份出现证明被告人林世元在担任綦江城建委主任、重点工程建立指挥部常务副指挥长兼下设重点工程建立主任和副长间利用详细负责组织施行修建綦江虹桥的职务之便先后屡次收受费上利的贿赂财物计人民币 135165
详细情节是: 1995 年 8 月被告人林世元欲将其儿送往一所条件好的小学读书费上利知道后即向林世元推举重庆华桦实验学校并说其妻徐兰明与学校熟让她去为此费上利给林世元儿交纳了入学赞助费 25000 元
1996 年 5 月重庆组织中小学生赴美夏营活动费上利叫其妻徐兰明在给自己儿的同时也给林世元的儿报了名并帮林世元缴纳了有关费用 31200 元
1997 年 5 月费上利夫妇又帮林世元的儿参加赴美夏营并缴了实数为 23475
09 元的人民币
1997 年 8 月林世元儿转学费上利又代为缴纳了助学费 32000 元
1996 年 1 月费上利夫妇邀约林世元之妻李玉与徐同往处理费的家事李玉应允
于是费上利给现金让徐兰明为李玉购置了一件价值 23490 元的裘皮大衣
对上述费上利说他已将四张和购物单给了林世元但林世元未付钱
被告人林世元辩白说前三笔费用均已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