炼铁厂安全生产责任制为进一步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保障员工在生产中的安全与健康、充分发挥各级领导、各职能科室的作用,根据国家及公司有关规定,结合炼铁厂实际情况,特成立炼铁厂安全生产委员会,明确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一、安委会组织机构:主任:厂长副主任:安全厂长、生产厂长、设备厂长成员:安全科、办公室、生产科、设备科与各车间(工段)正职
二、责任划分:1、主任负炼铁厂安全管理全面领导责任
2、副主任负炼铁厂安全管理的主要领导责任
3、安全科负主要管理责任
4、各车间、科室独立工段正职为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主管安全副职负本单位安全管理的主要责任
主管生产设备的副职负本单位安全直接管理责任
三、安全生产责任制(一)厂长安全生产责任制1、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2、仔细贯彻执行公司的决议、规定和安全例会制度
3、亲自主持讨论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劳动防护工作,针对问题实行有力措施,发现危及员工生命的险情,实行果断措施
(二)主抓生产副厂长安全生产责任制1、协助厂长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具体责任,组织制订安全生产规划、计划及安全生产目标
2、组织领导安全生产检查,落实整改措施及解决生产中不安全的问题
3、按权限组织调查、分析、处理伤亡事故和重大险肇事故,拟定改进措施并组织落实
4、检查基层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三)主抓设备副厂长生产工作责任制1、对分管设备的安全运转与正常使用管理负直接领导责任,对因以上原因造成的伤亡事故负直接领导责任
2、负责组织和审批企业设备的大、中修计划,对安全措施不完善的不予批准
3、负责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具体工作
(四)主抓安全副厂长安全责任制1、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2、坚决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决议规定,支持专、兼职安全根据规定的履行职责
3、监督检查每周的安全活动和会议
4、常常对员工进行安全思想教育,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