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学》学习心得 法理学是以整个法律现象的共同进展规律和共同性问题为讨论对象的学科
下面是我精心整理的《法理学》学习心得 ,欢迎大家参阅
讲授《法理学》心得 《法理学》是很多大学生一年级第一学期开设的课程,很多学生都感觉难学、难懂
其实,解决这个问题需要明确以下的认识,然后再实行适当的方法: 第一,理论大多来自人们的实践总结所得
由于学生大多没有实践经历或没有从法律角度观察现实的习惯,所以,对法的理论理解有难度属于在所难免
但是,为了学习具体法律必须首先解决对法的认识论问题
而法理学恰恰是能够提供法的基本理论的学科,不开该课是法学专业知识的缺失
因此,在对学习该课的期望值上,就不能定位过高
我们老师一般开玩笑说,大一学法理就是灌灌耳音
对于学生来说,掌握基本的理论要点就可以了
其它的时间就是在课堂听听老师介绍各家的学说、课下看看经典的法学著作、翻翻法律类杂志
比如我在大一的时候,就看完了毛选、马恩选、《法的精神》、很多版本的法理教材、罗素尼采等西方学者的代表作
第二,学习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
初学法理的人,总想弄明白每句话的内涵,总想对法律有个总体的认识
其心情可以理解,但这个愿望不大可能在大学第一学期实现的
任何学科的知识体系是由很多内容甚至领域构成的,法理学也是如此
大学第一学期所讲授到的内容只是法理学的一部分,特别是很多时候,也是极个别学者的一部分思想
能把课堂上所讲授的主要知识点搞明白就是不小的收获,对法理的理解还要靠以后的学习和实践来体会加深
很多学生毕业实习回来,要求学校再开专题讲座,讲授法理
就是因为他们在实践中发现了一些问题,不是法律条文能解决的问题,需要在理论上加以解释
为此,有的大学在最后一学期课堂教学中,再开有关法理的课,如《法学进阶》
就是一个知识理论再回炉的过程,是一个加深认识的过程
第三,勤于思考、善于应用是学习的动力
法理学的知识是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