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文明家庭评选活动方案 乡文明家庭评选活动方案 为大力弘扬家庭美德,提倡文明新风,进一步拓宽和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引导广阔家庭为创建文明乡村作出贡献,大力营造家风好、民风淳、党风正、政风清的社会氛围,结合全乡实际,特制定“文明家庭”评选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思想道德建设为重点,以提高家庭成员素养为目标在广阔家庭中积极提倡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引导和教育广阔家庭成员讲学习、讲文明、讲诚信、讲团结树新风,提高家庭成员的综合素养,帮助广阔家庭成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家庭观、生育观、教子观,养成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的家庭美德,努力以家庭的平等、文明、稳定促进全乡文明进步和安定团结
二、组织领导 为保证评选活动公平有序开展,成立评选委员会
主任:王树伟 执行副主任:张伟东 副主任:张庆山、张春语、栾洪武、侯志伟、苏东峰赵长海、顾元辉、张景士 成员:各村书记、村主任、会计,乡全体机关干部 评选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宣传员侯志伟担任,具体负责评选活动的日常工作
三、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要求参选人员户籍地在山里乡辖区范围内,外地户籍人员在山里乡居住三年以上,由村委会出据证明可以参加本次评选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3、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讲究社会公德,自觉维护社会秩序,敢于和不正之风作斗争
4、家庭成员爱党、爱国、爱科学、爱劳动、爱护国家集体财产,文明举止得体
5、家庭环境和谐美满,家庭成员宽容谦让,诚实守信,平等相待,夫妻相互忠实,自觉赡养老人,关爱子女,无家庭暴力和虐待老人、妇女、儿童行为
6、家庭成员没有参加邪教等非法组织的;没有违法违纪等行为
(二)具体条件 1、党建家庭 ①仔细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