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店面租赁合同 出租方(称甲方):联系电话: 地址: 承租方(称乙方):联系电话: 地址: 出租之物业座落于________建筑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
一、租赁用途为之使用,不得擅自另作别用,不得经营餐饮
二、租赁期限,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每平方米每月租金为人民币元整
每月租金为人民币元整
三、付款方式:乙方应每向甲方交付币元整
第 2 次付款应提前天付清
四、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交付币元整作为押金,到合同期满,且乙方交清租赁期间应交的一切费用后,甲方应将押金无息退还乙方
五、在租赁期间:乙方应负责交付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卫生费□、小区管理服务费等费用
(√或×) 六、租赁期间如有拖欠租金每天按拖欠租金部分的 2%加收滞纳金,拖欠租金达半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可提前解除合同,收回店面,并有权追回所欠租金及滞纳金
七、租赁期间,双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当事一方如有正当理由要求解除合同时,须提前个月通知对方,经双方同意后解除合同,由提出解除合同一方支付壹个月的租金作为违约赔偿金
八、乙方不得利用该店面之便进行非法活动,如有发现,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乙方所缴纳的押金则作为赔偿甲方的违约金,乙方要承担因非法活动而产生的一切民事、经济、法律责任,甲方概不负责
九、租赁期间,乙方应爱惜室内一切设备,如因故意或过失造成该出租房屋及配套损坏,应负责恢复房屋原状,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认为需要装修该房屋时,须取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自行改装,但不可损坏原有的建筑结构,乙方在交还房屋时应负责恢复原状
十、租赁期满,乙方按时将房屋归还甲方,如乙方需续租须提前半个月与甲方协商,在同等条件,乙方有优先承租权,租赁期满后,乙方退出时,若有家俱杂物等不搬者,甲方可视为废物,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