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环境净化工作报告 一、基本情况 县城市管理局,为县人民政府直属正科级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有:(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于城市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讨论制定本县城市管理相关政策措施、规定、制度及相关进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2)负责城区道路、桥涵、下水道、窨井盖、路灯等市政基础设施的维护与管理,负责城区各类亮化设施的监督检查工作。(3)负责对城区内环境卫生的清扫、保洁、处置和环境卫生设施建设与管理;负责城区建筑余土、流散物体调剂清运、处置和审批。(4)负责县城园林绿化规划、建设与管理。(5)负责对城区公用设施开挖的审批与管理,对城区洗车场(点)设置的审批与管理。(6)负责全县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和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户外广告资源的经营以及户外广告经营的审批与管理。(7)负责城区内各类临时占道活动的审批和管理。(8)负责城市管理的综合执法和城管监察工作。(9)负责管理农贸市场物业及市场安全防火、卫生保洁工作。(10)负责局机关及下属单位的人事管理、劳动工资、机构编制及党群工作。(11)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机构设置为局长 1 名,副局长 2 名,内设机构有办公室、市容管理服、市政管理股、执法监督股等。下属部门有县环卫所、县城市管理监察大队(含停管中队)、县园林所、县广场管理所、路灯所、县市场物业管理中心等。 近年来,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科学进展观统领工作全局,以《国务院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进展的若干意见》颁布实施为契机,紧紧围绕“四城同创”创建目标和中心工作任务,广泛宣传求提升,长效管理求深化,强化管理求成效,创新思路求进展,全面巩固、提升,着力在便民服务、精品打造、长效管理、创新创优以及队伍建设上下功夫,各项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 二、工作成效和主要做法 (一)净化城区环境,提升卫生质量 XX 年,为进一步明确环境卫生事业进展的方向、目标和任务,修编了《县环卫专项规划》。 积极寻求运作模式,不断提升城市环境质量。过去,我县主要街道的卫生由环卫所正式职工负责清扫保洁,存在清扫质量不高、保洁“空档”的情况,为进一步改进环卫所职工按部就班的工作态度,不断引进激励竞争机制,努力提升我县主要街道的清扫保洁质量,我局于 XX 年上半年将阳岭、章源两条大道清扫保洁实行路段承包制,实行定经费、定路段、定质量、不定人的办法实行分路段、分班组承包模式,环卫所负责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