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减负工作总结减负工作总结(一) 一、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农村税费改革的有关规定 我县着眼于减轻农民负担,全面开展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
一年以来,总体上政策落实情况良好,改革进展顺利
对税改前税费尾欠暂缓清收基本能严格执行,在对明确了对已收取的 XX 年以来提留统筹费,应无条件如数退还给农民;继续暂缓清收农民农村税费改革前发生的税费尾欠,待经济进展,农民承受能力增强后再作处理,各乡镇、村基本上能规定及时地清退到农户
税改转移支付资金的分配和支付也得到较好的落实
同时,加大也了减负和税改政策的宣传力度,向广阔农村群众宣传税改和减负政策,确保农村税费改革这项惠民政策真正落到实处
二、减轻农民负担“四项制度”得到较好的实施 (一)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责任追究制 我县继续坚持和完善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的领导责任制,仔细贯彻落实中办[XX]35 号文件精神,严肃查处各种侵犯农民权益的违法行为,努力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今年以来全县没有发生重大的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
(二)农村订阅报刊费用限额制 县委宣传、纠风、物价、减负等有关部门加强协作配合,齐抓共管,把农村订阅报刊费用“限额制”落到实处,在全县减负检查中没有发现以代缴方式超限订阅报刊现象,乡镇、村基层组织、学校没有替农民、学生代订报刊、代扣代缴订阅费用
(三)涉农税收、价格和收费公示制 我县涉农收费单位均能严格根据发改委价格[XX]297 号文件规定执行做好公示工作,增加收费的透明度,能做好收费公示栏动态管理,遇到有关规定调整变动,能及时更新有关内容,确保公示的准确性
对历年来公布取消和降低涉农收费项目和降低的标准进行全面清理,对不符合规定的一律给予取消或纠正
(四)农村义务教育“一费制 ” 我县根据闽价[XX]259 号福建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建省义务教